28.11.07

不要濫用你的「被需要」!

「被需要」不是必然的,正如幸福不是必然的。

對於一些舉棋不定、立場模糊和缺乏安全感的人,他們的信心和存在價值某程度上是建基於別人對自己的需要和重視程度 - 越受重視,越受追捧(尤其男女關係),他們便越有安全感及優越感。

被不愛的人愛上了,有些人會為己為人,直截了當的坦白拒絶;有些人卻會醉心於被愛的狀態 (可能因此才感受自己的存在,失敗否?),為了延續這超然感覺,他們亦不惜濫用別人對自己的寵愛,明明不愛他,卻又不放手,半推半就,忽冷忽熱,狠狠的將快樂建築在別人痛苦之上。

我認識這樣的一對朋友。被愛者,請不要再濫用別人的愛來建立一己的自私王國了,得到好的,你不配;付愛者,你確切是一個好男孩,何苦要這樣苦苦屈就?

引用亦舒的一句說話作結:「我好好的一個人,幹嗎要做別人的插曲?」

13.11.07

「想租你的老師!」

「想租你的老師!」,源自一名出錢出力,在工餘時間為一手創建的兒童閱讀興趣班勞心勞力的律師口中。在我忍不住報以厭惡眼神的同時,另一同事腦筋急轉彎,即時道出:「老師不是租的,是請的!」真大快人心,我亦如往常一樣,不理場面已有多尷尬,忍不住噗的一聲笑了出來。

暫且假設這律師並非我口說我心,亦非真心想「租用」一位老師。律師口才了得,英文水平高是不容置疑,但母語為中文的,卻沒有能力用一個合適的詞語去表達一個簡單的意思,何其可悲!「一向用英語溝通,故不慣用中文詞彙」,怎也不能為失言挽回半點分數。

(題外話:
詞窮是大多香港人的通病,不信?你試試能否順利地用全廣東話連續說話兩分鐘而沒有夾雜任何英文,亦不用苦思用什麼中文字來代替可隨口說出的英文單字,能做到的才怪呢!)

以上小事雖告一段落,但「租老師」這觀點卻令我反覆思考 :

一般人聽到「想租你的老師」這說話,會即時覺得言出者狂妄自大,視他人為無物,但其實,有多少人真的並非「租用」員工或「租用」同事呢?

高層同事,每天黑口黑面回辦公室 (我不認為黑口黑面是問題,因為人工不包括賣笑),將一己不快全盤發洩在下屬身上(當中當然不乏涼薄用語),這與潑婦罵街有何分別?

要「租老師」,是一錯,
反對「租老師」,但卻不自覺地實踐了「租老師」更是錯上加錯,
「以人為本」是令公司成功的重要一環,人事管理者為何仍想不通?

想深一層,有時我們亦會不自覺地「租用」了同事。雖然必須於死線前完成任務,但在過程中發現不妥時,我們是否可以看看同事是否有困難,是否繁重的工作令他應接不暇?就算各有各忙而未能給予援手,但關心及慰問往往是令人撐下去的原動力,不容忽視。

多謝他們的出現,讓我能抽身於外,有幸地學懂了以此為鑑。

BFSH,終於明白你的一片苦心,現在我要做你所做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