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07

放心!我活得很好!

前天,與一位舊朋友相認。

巧合地,現在的她原來是我舊上司的下屬,她是在與上司閒談時得知我們的關係。雖然我與這位朋友已有四年沒有聯絡,但這「驚天大發現」卻驅使她致電給我與我相認。一談便是數十分鐘,四年前的一幕幕快樂片段,頓時歷歷在目。

她,其實是我前度男友的知己之妻。從她的口中,我確實了我的前度男友早已結了婚 (我其實早已聽聞),他的妻子於去年十月更為他誕下小男孩,圓了他那有車有樓有名有利有妻有兒有孝有義的天倫美夢!我聽到這消息後,禁不住大叫起來,我真心的替他高興!不但沒有一丁點的失落或怨恨,我更恨不得可以見見他的小兒(照片也無妨)!他是眼大大的男子漢,我深信他的兒子也應是眼大大,蠻可愛的吧!

聽到我的反應,我這位失散多年的朋友竟說她終於可以放下心頭大石,原來她一直為我倆的分離耿耿於懷,擔心我會從此鬱鬱不歡!我當然因她的關懷而感動,但她也未免太儍了!感情事又豈有情定終生呢!步伐不一,生活的追求不同是平常事,不能一起便由它不一起好了,又何需被什麼感情,什麼責任綑著呢?不錯,人是要有責任感,但最基本的是要對自己的意願負責任,更何況,我一直覺得責任並不適用於愛情,我想沒有人會留戀一段只是為履行責任而苦撑的「愛情」吧!

一段關係破裂的時候當然是悲痛萬分,但只要懂得放下,痛過以後便是人生的另一階段,我是要繼續向前走!

塞翁失馬,焉知非福!我愛極了自己在這四年的成長與體會。

放心!我活得很好!

4 Comments:

Blogger 9 said...

'有車有樓有名有利有妻有兒有孝有義的天倫美夢' ~
可圈可點的戀後感,祝你早日連祝福佢都唔駛咁肉緊.


+hei

10:12 PM  
Blogger SMOGOMS said...

哈! 唔係喎, 咁難嘅嘢佢都做到, 梗係要肉緊啲講啦! 真係 "鄧" 佢開心㗎!

做乜啫? 好唔可信咩?!!

12:04 AM  
Blogger 拖地 said...

講真嗰句,又真係睇完你嘅剖白才真正放下心頭大石。之前都是半信半疑,有啲擔心不過又唔敢問。

3:01 PM  
Blogger SMOGOMS said...

吓?! 我真係唔會嘥晒啲時間唔開心咯!

唔開心三個月乜都完啦, 俾盡六個月埋尾!

我真係唔會咁蝕呀!

7: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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